以电子书号出版的论著是否可以评职称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根据具体的职称评审单位要求来判断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专业的论著出版平台,高效的出版流程。从内容优化到市场推广,全方位服务。
1. 可能认可的情况:
- 中级职称评审:通常中级职称对论著的要求相对不高,在一些单位,以电子书号出版的论著可能会被认可作为评职称的成果。尤其是在企业单位中,由于更注重实践经验和技能水平,对于学术成果的要求可能更加宽松,电子书号论著的认可度相对较高。
- 单位无特殊要求:如果职称评审文件中只要求作者有正规出版发行的著作,有 ISBN 号,那么电子书号出版的论著就能用来评职称,和纸质书号出版的论著具有类似的效果(不过有的单位可能在加分上会有所不同)。
2. 可能不认可的情况:
-副高及以上职称评审:对于副高及以上职称,很多评审单位对论著的要求较高。一些单位明确规定专著必须有 CIP 号,且必须是前三作者等,由于只有国内纸质书号才具有 CIP 号,这就意味着电子书号出版的论著在这些单位中可能无法被认可。
- 单位明确规定不认可:部分评审单位在职称文件中直接规定不接受电子书号出版的论著,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用于评职称。
总之,在考虑使用电子书号出版论著来评职称之前,作者一定要仔细阅读所在单位或评审机构的具体要求,避免因政策不符而导致评审失败。